继续教育 政策制度 详细

成人教育课程免修与免考管理规定

发表于:2020-01-13  浏览次数:

为规范教学管理,合理调配学生学力,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对课程免修与免考管理规定如下:

(一) 免修与免考的课程规定

列入免修免考的课程包括:

1. 全国各类高校全日制及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同等学历,与学院教学要求和教学时数相同或相近的公共基础课程。

2. 上海交通大学、部分经审核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及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同等学历,与学院教学要求和教学时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

3. 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者可申请英语课程免修免考。

不列入免修免考的课程包括:

1. 成绩获得时间至入学当年已超过五年的课程。

2. 见习、毕业实习、实验课和实践性较强的课程。

(二) 免修与免考课程的申请

1. 由学生本人填写《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在入学第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教学站递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2. 提交免修与免考申请同时必须递交所申请课程的学习成绩单、单科合格证或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由学生所在教学站审核确认原件,复印件提交学院审核。原件若丢失,可由原主考单位开具能体现课程考试日期的有效证明,此证明原件提交学院审核。

3. 免修免考申请先经教学站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学习中心将申请表原件及上述的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一同交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批。

4. 学院将在开学一月内在网上公示详细审批结果。学生可在结果公布一周内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结果若与前公布有异,将重新适时公布修改后结果。

5.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全部可免修免考课程申请及材料,逾期上交申请及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6. 学生的免修与免考课程申请若未被核准,该课程仍为学生必修课程。

(三) 免修与免考课程的管理

1. 学院将核准的学生免修与免考课程名单,纳入学院教学管理系统。每个学生免修免考课程总数不超过教学计划中所规定课程数的三分之一。

2. 免修免考课程成绩按60分记录,不记录考勤和平时成绩。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符合免修免考资格的,学生英语课程成绩按75分记录。学生可在申请时对课程提出免修不免考,也可对已获准免考的课程在考前一个月向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参加考试的申请。经批准免修而学生申请参加考试的课程,按照实际的考试成绩计分。

3. 学生免修免考课程的申请材料均留档备查,如发现作假,该课程成绩按“0” 分记录。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月


上一条:关于转发《上海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